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2000字范文(精选3篇)
第1篇: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2000字
一、防控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完善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防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机构与分工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长:xxx,全面负责防控与应急工作。
副组长:xxx协助组长,主管幼教中心防控与应急工作。
成员:xxx防控与应急工作。
三、各幼儿园日常防控工作
1、做好每日疫情(教工、幼儿人员)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数据及时上报联盟组组长,配合区教委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2、各班主任每天上午十一点前在班长群里上报班级幼儿有无发热情况。
3、完成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入园时、下午午睡后各一次。
4、完成每日消杀工作。
四、预防办法和措施
1、利用多种媒介,幼儿监护人每天上报幼儿及家人情况。
2、加强对个人健康生活习惯、防护措施等宣传,如:外出戴口罩、加强消毒、打喷嚏捂住口鼻、尽量不外出、经常洗手等。
3、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五、如果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分级响应机制
1、蓝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2名(含)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
2、蓝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3名以上(含)、5名(含)以内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建议关闭该班。
3、橙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5名(含)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关闭该班。
4、红色预警: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疾病疑似或者确诊病例,建议关闭幼儿园。
六、防控工作信息报告机制
1、幼儿、工作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并向班主任汇报;幼儿园及时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报,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启动日报告制度,对发病幼儿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幼儿的疫情通报工作。
4、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疫情流行期间,教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防控信息报告程序:首先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然后向分管处长及教育局、疾控部门报告,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和内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2篇: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2000字
为切实做好xxx镇中学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开学工作预案。
一、开学前期准备工作
(一)合理安排到岗时间。学校中层领导提前一周返岗,谋划本学期相关工作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教职工提前3天到岗,做好本职准备工作。
(二)提前做好物资储备。提前备好口罩、消毒液、体温表等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设立留观室和隔离室。
(三)做好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安排专人加强对宿舍、教室、食堂、厕所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全方位消毒工作。开学后,持续落实消毒措施,按专业要求及时加强日常通风换气。
(四)做好学生健康监测工作。学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疫情情况统计表。
(五)做好学生开学通知工作。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开学时间后,学校将第一时间内传达给每位师生。
(六)随时关注上级文件精神,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指示。
(七)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
二、开学后需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开学学生报到工作。
一是凡是有到过重点疫区或与重点疫区返回人员近距离接触或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干咳症状患者的学生,开学前14天内身体若无异常,可正常返校;
二是告知每一位师生每日出门前在家自行测量体温,凡体温高于37.3摄氏度的不得出门,自行居家留观或就医,留观就医期间耽误课程的,由学校事后安排免费补课;
三是所有教师、学生入校必须佩戴口罩。科学合理安排师生体温检测程序,确保在每天上、下午上学前,安排有专人在校门口对教师、学生体温进行逐一测量,发现体温超标情况要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四是严格落实体温晨午检测制度,建立师生流动台账,及时对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人员采取隔离等措施,并要立即通知家长,暂缓返校。
(二)严格校园进出管制和严禁组织聚集性活动。疫情解除前,严把学校大门关,任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学校,确保学校平安;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不组织其它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对教师车辆和校车管理。每天对教师车辆和校车进行消毒,告知学生在校车上应佩戴口罩并减少语言交流。
(四)加强上放学时对学校门口的管理。制订错时放学时间或安排值班教师加强对校门口的快速疏散管理,减少人们聚集的时间。
(五)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Ⅰ级响应中师生可能产生的心理变化、心理障碍,以及返校开学后可能的心理矛盾和情绪,要预判、研判,做好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六)加强食堂管理。要加强对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卫生监管。严格落实对炊具、餐具等用品定期消毒。严把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蛋类、奶类和肉类;不食用生冷食品,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七)加强舆情防控。及时了解、掌握疫情防控动态实况和单位出现的新状况,广泛动员、组织、凝聚全体师生力量,及时解疑释惑。教育全体师生保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促进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三、明确职责,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李建军校长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组织、协调、监管,分管同志做好具体落实及督查;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做好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醒、通知家长与学校做好防控工作的配合,及时掌握学生最新动态,向学校做好疫情信息报告;任课教师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及时了解学生的最新动态,及时做好临时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
四、切实做好防控管理及督查工作
落实好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校实际,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细化措施,严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工作和领导在岗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3篇: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2000字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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