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集合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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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就是要报告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的情况,特别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和完成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述廉,就是要报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以及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集合12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根据《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苏发〔2003〕3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对象。局领导班子和各处室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职责的,应当对其实施责任追究。

  (二)责任追究原则。实施责任追究,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三)责任追究方式。实施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进行诫勉教育;组织处理,包括对干部予以调离、免职、降职、责令辞职等;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四)责任追究办法。

  1.局领导班子违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由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并报市纪委、监察局作出相应责任追究。

  2.处室负责人违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进行诫勉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1)在勤廉公示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或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的,由纪检组提交局党组研究,给予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2)对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情况不实施有效监督、检查,对违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不纠正或纠正不力的,致使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给予处室负责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对本处室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问题不及时报告,或者不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的,给予处室负责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处室负责人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加重处分。

  (5)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其他违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今年来,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时刻坚持的方针和原则。作为一名干部,更应该从头做起,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意识,真正做一个党放心、人民满意、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相信的年轻干部。本人在实际工作中十分重视个人的廉政建设,并能始终把它放在重要位置,加强了相关内容的学习,积极参加了党委布置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的相关活动,从而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提高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干净净履行职责

  1、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大脑中要时刻绷紧这根弦,时时警醒自己,筑牢防线。

  2、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每一名党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

  1、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工作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坚定信心,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求真就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学会用心,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2、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三、艰苦奋斗,培养良好生活作风

  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不断自勉,紧紧围绕“创新”、“求实”、“从严”方面下功夫,促进了自身的廉洁自律。围绕“创新”,做到“五带头、五增强”以警示自己。五带头:一是带头积极参加校党委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带头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沟通信息,了解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四是带头执行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五是带头思想作风深入,密切党群关系,依靠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自觉构筑生活作风上两道防线。工作上,坚持办一切事情以量力而行,花少钱办好事,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在生活上,保持艰苦奋斗的,顶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需要持续加强基层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自觉增强抵御诱惑的能力,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廉政观念,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在党的建设中,基层党组织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执政根基所在,直接决定着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系着党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任务的完成。从我们党90多年的奋斗历史可以得出,基层党组织抓好的好,有助于凝聚党心民心,对于党员干部干事劲头的释放也起着重要影响。从革命斗争一直到改革发展,一路走来,我们党摸着石头过河,也遇到了非常多的困难、问题和挑战,但是,正是始终抓好了基层党组织建设,才能让我们党汇聚起最大的智慧力量来,致力于问题的解决,集中于困难的克服,今天繁荣富强中国的建成,都是与这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我们党基层党组织建设经验上可以看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需要从严从实从细抓起,引导党员干部以时不我待的姿态融入到从严治党政策开展中,这样才能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沿着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方向前进,更好地发挥在基层的核心领导作用。

  新的发展形势下,基层改革发展全面铺开,基层党组织承担的责任更多了,更需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这样才能为基层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氛围。基于此,各级党组织按照党的要求,集中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等规矩纪律进行了深入学习,结合各种典型案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红线约束,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强化对自我的纪律要求。同时,加快规矩纪律规章制度建设,从上下班纪律、生活作风、群众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入,鼓励党员干部努力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知识,坚定自我的政治信念,以此来夯实对规矩纪律的信念意识。除此之外,对于基层党员干部而言,在作风纪律建设上,还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让自己处于阳光之下,这样才能确保自身的纪律作风经得住历史和实践的考验,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篇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全县交通运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打造阳光交通,围绕健全组织领导、廉政教育、预防制度、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五个体系,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于服务大局、预防治本和务实创新,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突出一条主线,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这条主线,切实把十八大精神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全面把握报告的特点、重点、亮点,找准与实际工作的结合点。

  2、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坚决落实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社会形象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狠抓作风建设,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解决好脱离群众的问题,切实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抓好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2、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坚持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明查暗访,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处理到位;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运政、路政执法文书,集中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文明执法水平;巩固和深化公务用车、公款吃喝等专项治理成果;坚决纠正工程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经费,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住宿、就餐标准,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摆瓜子、水果、香烟。严禁以各种名义发放纪念品,严格控制奖牌、奖金发放。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中、省、市、县的有关规定,餐饮安排要突出地方特色和风味,使用地方酒水和水果。坚持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做到热情、周到、得体、安全。

  三、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1、紧紧围绕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开展在新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

  2、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深化廉政教育,深刻剖析近年来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系列腐败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深刻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线。

  3、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项目、进家庭为重点,将廉政文化不断向基层延伸,向工地延伸,向企业延伸。进一步拓展内容和载体,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提高廉政文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狠抓制度落实,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在对外办事窗口公布办事流程图,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开展预防腐败机制制度建设工作,通过深刻剖析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机制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制度。

  2、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畴,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行政决策与管理事务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继续推行在建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4、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自律。严禁借学习、培训、考察、会议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出境)旅游。不得报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五、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治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借用挂靠资质投标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及转包、违规分包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廉洁。

  2、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奢侈浪费;不得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参与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出差住宿、交通费超标;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不得超编超标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篇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本人在实际工作中十分重视个人的廉政建设,并能始终把它放在重要位置。特别是“两室”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以来,我加强了相关内容的学习,积极参加了“两室”组织的各项活动,从而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在思想上筑起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本人体会到要做到拒腐防变,必须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习理论、改进思想作风

  近年来,在新的形势下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有些问题甚至比较突出,比如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观念陈旧;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思想理论水平不高,缺乏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不起作用。这些问题归结起来,一个是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个是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这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如果不认真加以克服、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在这一方面本人重视思想作风的转变,重视政治素质提高,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人生观,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自律,明确了“五要五不能”,一是要政治上清醒,不能方向不明;二是要勤政廉洁,不能懈怠谋私;三是要令行禁止,不能自行其事;四是要一身正气,不能有失形象;五是求真务实,不能虚妄浮躁。并不断警示自己,自觉遵守“两室”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不断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求真务实,转变工作作风

  求真务实是我党的优良作风,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只有保持和发扬好这一优良作风,才能取得工作实效。务求工作实效就要办实事,决不能搞形式主义。结合自身的特点,在工作上既注意讲求工作的形式和方法,注意紧密联系实际,在转变工作作风同时,又突出求真务实地工作,克服与“三个代表”和保持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的方面,如事业心、责任感不够强,服务态度不够端正,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方法比较简单,政策水平不够高,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不强,处理问题比较草率等等。特别是在工作中,难度高、强度大、责任重,遇到的大大小小、意想不到的问题比较多,要积极开动脑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探讨新思路、寻求新方法,做扎实有效的工作,及时处理、解决这些问题,使自己的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三、艰苦奋斗,培养良好生活作风

  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领会__的谆谆教诲: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并不断深化教育,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不断自勉,紧紧围绕“创新”、“求实”、“从严”方面下功夫,促进了自身的廉洁自律。

  围绕“创新”,做到“三带头、三增强”以警示自己。三带头:一是带头积极参加“两室”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带头执行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带头思想作风深入,密切党群关系,依靠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自觉构筑生活作风上两道防线:一是党纪国法防线,二是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并且努力达到三个增强:一是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了克服困难战胜困难意识;三是坚持“两个务必”,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围绕“求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突出“三个坚持、三个作用”,即:坚持学习达到教育作用;坚持制度达到保证作用;坚持沟通达到督促作用,保证生活作风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围绕“从严”,严格遵纪守法和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思想作风过硬,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民,实实在在干事。在工作上,坚持办一切事情以量力而行,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在生活上,保持艰苦奋斗的,顶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篇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20XX年上半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纪委驻州发改委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州统计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以精准统计为主线,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智慧统计建设年、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突出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经济普查工作、智慧统计建设、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统计业务培训等五项重点工作,切实提升统计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局的作风和廉政建设。

  一、强化自觉意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局党组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不断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研究部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统计业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目标同向、教育同向、工作同抓。以“周五学堂”为载体,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和传达了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遵照文件要求,出台了《湘西州统计局20XX年全州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意见和办法。组织召开了全州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修改并完善了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将廉政建设纳入局机关全员全过程绩效考核,加大了考核权重,并与全年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州委州政府通报批评的取消全年绩效考核奖。

  三是细化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20XX年州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通知》,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细化为7个方面19项内容,根据统计中心工作责任分工,对党组书记、局长及其他成员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从担当分管职责、带头廉洁从政、履行管教职责等3个方面进行了分解。推行廉政承诺,与9个县市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直属各队站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四风”。

  局党组坚持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反对“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规定要求,明确廉政要求和相关纪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单位的财务工作主动开展审计,着力完善和修订全州统计系统及本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三、抓住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认真开展违反八项规定专项整治工作,对标对表对照查找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改进措施,着力做好整改。对每个整改重点都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间、目标、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突出的重点问题得了全面整改,没有出现“夹生饭”。切实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清退工作,按照要求,人员登记造册,每间办公室实地测量,严格执行控制标准,坚持宁少勿超原则,不高特殊化、不留死角。

  四、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局党组紧紧围绕提高选好管好干部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新提拔科级干部1名,大家普遍反映,综合素质较好,群众认可度较高。加强对新提拔的、转业干部的廉政考察,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进行了岗位廉政警示教育,开好勤政廉政“第一课”。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开展廉政谈话。实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及行政议事规则,推行副职领导主管财务、正职领导进行监管的双向监督制度。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留“死角”。按照州委组织部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落实整治“五个一律”要求,杜绝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各种名义收受礼金行为,有效地防止了“节日病”的发生。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在网上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司机,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

  六、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半年年组织理论学习4次,参学率100%。根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大、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具体贯彻意见。所有处级干部都参加了州委组织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脱贫发展能力培训班,积极参加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专题培训班。

  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张奇华同志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重视反腐倡廉教育。自觉参加州委、州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利用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全局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召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与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地生根。三是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要工作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

【篇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XXX“三位一体”综合改革XX周年,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更加重大。我XX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县纪委第十四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XX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教育监管,强化制度约束,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XXX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传导压实责任

  1.强化理论武装,确保行动自觉。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风廉政知识培训,着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2.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XXX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深化纪律教育,培育廉政文化

  3.学习党纪党规,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党课、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廉政法规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加强提醒警示,做到警钟长鸣。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提醒函、明察暗访、发送廉洁短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醒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明纪律,敲警钟,划红线。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5.培育廉政文化,构建清廉阵地。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营造崇尚清廉的文化氛围。建设廉政文化阵地,发挥道德讲堂、廉文化课堂、公开栏等载体的教育功能,宣传身边的正面典型,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

  三、强化重点整治,狠抓巡察整改,优化政风行风

  6.突出重点整治。有序推进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完善制度,狠抓整改,强化社有资产监管,持续改进作风,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政治建设,优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社落地生根。

  7.扎实抓好巡察整改。XXX党委全面认领县委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坚定政治方向,牢记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对照要求认真整改。针对反馈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从根源上剖析原因,建章立制,实现源头防治,做到问题整改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同时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真正使制度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切实做到强标固本、本固标清。

  8.完善干部任用管理。坚持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实绩、重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廉洁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抓“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

  四、健全制度机制,抓好风险防控

  9.完善内控机制。不断完善XXX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认真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内容列入供销社党委集体决策范围。要根据XXX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和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全体党员干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深化源头治理。

  10.优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聘请党风监督员,合力推进外部监督。落实廉情分析对接会制度,抓好预警防范。

  11.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对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进行跟踪和调研。加强对各类风险防范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积极做好风险教育、风险核查、风险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格问责追责,净化政治生态

  12.有效落实好日常监督。XXX党委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加强问责、加强整改,防微杜渐。对存在执行制度和重大决策不力、纪律建设责任缺失等问题的,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

  13.切实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继续把实践“第一种形态”作为常态化手段运用,综合运用好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14.持续强化追责问责力度。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协调推动XXX党委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有机联动,及时邀请纪检组派员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及时向纪检组通报本单位发生突发重大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营造XXX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篇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

  二、加强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

  三、加强行为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纪律教育。坚决执行“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和《张家口市共产党员及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按照规矩规则和程序办事,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

  五、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决不允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六、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超标接待行为,不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

  七、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意识。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二是完善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地对照检查执行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必谈内容。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而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一岗双责”制度

  “一岗”就是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班子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正职)。

  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一把手对全办主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业务工作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部门负责人对部门业务工作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五条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班子成员每半年向班子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谈心谈话工作(详见谈心谈话制度)。

  第八条责任人督查工作和谈心谈话要有书面记录。

  第九条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谈心谈话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局长汇报。

三、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1、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增强党性,从严要求自己,时刻置个人于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中;凡个人重大事项,应主动、自觉、及时地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2、在职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公费修建、装修住房情况;

  (2)本人在经济实体中应聘兼职情况;

  (3)配偶、子女招工、参军、调动情况;

  (4)配偶、子女出国定居及有关情况;

  (5)在国内各种会议等公务活动和外事活动中,接受馈赠、礼金、礼券和贵重礼物情况;

  (6)本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7)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私人在国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8)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9)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10)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1)本人认为有必要及时陈述申请和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3、请示报告要实事求是,不得缩小和扩大事实,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一律以书面形式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包括事项、理由、办理方式、规模和有关的政策依据,报告人对所报告的事实负全面责任。

  4、区管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必须由主要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上报组织和纪检部门;其它党员干部,上报局党组(党总支),对有批复的事项,报告人应在问题处理后将结果写成书面材料汇报。

  5、对违反重大问题有关请示报告制度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教育、通报批评;构成严重违纪者,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究。

四、公务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宣化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1、本着“热情周到、从简节约”的原则。

  2、本着“对等、对口”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1、上级编办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2、外省市及兄弟县区编办对口单位到我办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3、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

  1、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对口股室或分管局长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向一把手汇报。

  2、对公务活动客人的接待,原则上是对口接待、对口陪同,陪同人员轻车简从。

  3、上述接待办公室具体承办,统一安排,办公室主任把关负责。

  四、接待标准

  1、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标准安排房间。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报销,参加会议人员住宿费按照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

  2、接待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做到不铺张浪费。严格按照《宣化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安排接待用餐,同时必须填写《公务接待任务通知单》、《公务接待清单。接待对象在10人以下,最多3人陪同,接待对象在10人以上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外地客人在我办进行公务活动,无论时间长短,一般只安排一次宴请,其余一律吃自助餐或工作餐,工作餐一般不上烟酒、海鲜、珍稀野生品等。公务接待活动一律禁止公款提供香烟,就餐中一律禁止饮酒。

  五、接待要求

  1、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

  2、接待陪同人员根据办公室签发的派餐单(或代金券)到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

  3、接待过程中一律不赠送礼品、纪念品。

  4、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1、重大决策包括:

  (1)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2)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3)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4)专项资金分配使用;

  (5)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办的规章制度;

  (6)涉及本办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8)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

  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9)涉及全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2、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机关及所属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2)推荐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3)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4)对本办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

  职工的处理意见。

  3、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

  (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

  (3)设施设备的增加;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

  4、大额资金标准:

  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万元以上和下属各单位一次性花费5000元以上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等。

  二、决策的原则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三、决策的实施

  1、集体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2、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分管的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决策的程序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3、重大项目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4、大额度资金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5、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拟定会议纪要并起草相关文件,经主任签发后执行。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篇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夯实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会议精神,结合县民政局工作实际,特制定盐边县民政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县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上下联动,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坚决做到思想教育从严、正风肃纪从严、惩治腐败从严、监督管理从严、制度执行从严,确保民政工作开展到哪里,民政业务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盐边民政改革发展、推动盐边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绿色崛起样板县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民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本质上都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应尽之责。全局上下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民政工作,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进行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积极主动将党的领导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对民政管理的部署安排和工作活动,转化为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方法创新,转化为推动民政改革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充分发挥民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撑作用。全局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两个维护”贯彻到谋划民政工作、落实民政政策、推进民政改革的具体实践中,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低级红”、“高级黑”。

  2.要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同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和县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贯通起来,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要做到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切实增强创新改革发展思路和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自觉将其作为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科学的行动指南,以持续深入的学习,筑牢思想政治根基。一是抓学习全覆盖。利用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学习日、周一工作例会、职工会、新时代职工讲习所等载体抓好学习的全覆盖。二是以反腐倡廉集中宣传月为抓手,开展多形式学习。结合盐边县民政局2019年反腐倡廉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开展廉政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抓廉政教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民政局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做好形势分析,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讲廉政党课。四是抓警示教育。收集整理近年来中央、省、市、县查处、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特别是与民政系统相关的案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用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教育干部职工遵规守纪,不越红线。五是抓履责监督。党组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开展分管领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3.营造全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局干部都要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谋划好实施好“五个民政”工作蓝图,切实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更宽视野、更严标准和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持续推进民政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推动全局精神状态提振、能力素质提升,努力为新时代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落实“两个责任”,务求实效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组主体责任突显出来,把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筹备组的监督责任聚焦起来,发挥各方面力量,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两个责任”认真开展工作,形成层层抓好责任落实的格局。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经常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促进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层层分解责任,抓落实。制定《盐边县民政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中共盐边县民政局党组2019年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从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监督考核、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利益、强化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等方面制定清单,按照清单抓落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逐级传导,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系和责任机制

  (三)从严从紧从实抓好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三是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四是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

  (四)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突出重点防控。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一级廉政风险岗位的监督,形成全员参与、全域覆盖、重点突出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网络。二是强化制度防控。进一步修订廉政风险岗位防控措施,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使民政履职行权更加规范、透明。三是围绕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支付等行政权力事项,积极推动网上行权、在线监督。四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动态调整机制,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研究和落实改进措施。

  (五)扎实抓好巡视巡察及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紧盯问题,严格把控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项整改任务有效推进,取得实效。

  (六)抓建章立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形成用制度管权、制度办事、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二是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将“三公经费”支出、干部人事调整等作为党务政务公开的重点,接受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四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所有行政权力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公开运行,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全面抓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严明纪律推进正风肃纪

  一是发挥民政部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推动作用。规范权力运行、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各项重大决策落实和民政资金安全。系统推进低保系列制度、基层村居公用经费使用和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从源头约束公职人员权力,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推动作用。二是积极发挥民政职能,开展民政救助、补贴和基层政务(村居务)公开等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以低保救助政策落实、精准扶贫兜底、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为抓手,积极发挥民政职能,扭住突出问题、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民政监督检查。三是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问责。加强日常督查。将上下班签到、信访办理、防汛值班、请销假、协同办公平台使用等机关作风建设列为常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效能检查。

  (八)深入推进民政源头治腐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紧盯民政工作中可能发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健全体制机制,弥补制度漏洞,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救助制度,硬化程序刚性约束,严格按程序办事,推行县乡村三级公示,从源头上落实有关要求。三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健全完善评价结果纠偏机制。四是切实加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细化廉政规范、明确纪律规矩,形成严密、有效的约束机制,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五是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过程中,要切实把防范廉政风险与民政业务风险有机融合,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嵌入到关键领域和环节中,确保取得实效。

  (九)大力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筹备组履行监督责任

  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共盐边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筹备组方案>的通知》(盐边委办〔2018〕65号),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筹备组的工作,为其履职尽责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筹备组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民政资金、民政干部“双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干部人事调整情况,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鑫任组长,党组成员肖斌、胡法力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任人为成员的盐边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干部目标管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机制。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股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股室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

  (三)督查机制。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民政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情况。要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要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且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篇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实施党建“阳光雨露”计划,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为切入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为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扬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夯实思想根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各级纪委会议精神,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家工作人员十条禁令》、《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认真学习,按照《省公路行业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窗口、进线路活动,党政领导上好廉政党课,营造尊廉、崇廉、爱廉的浓厚氛围,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二)结合群众路线教育,集中开展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主体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开展好党员干部的政德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要求。

  (三)通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腐败案件,剖析事件发生的思想根源及对社会、对单位、对家庭、对个人的危害,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

  (四)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同志对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用反面事例作为教材,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落实制度机制,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交通运输系统是高危行业,制定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障。我局将牢固树立制度反腐的理念,继续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坚持用制度破解工作难题,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用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我局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纪检组长负责主抓,纪检组及各领导成员、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工作,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着眼交通行业特点,落实责任主体,实施有效监督,从“人、财、物”等方面构建防范机制,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与交通运输事业相互促进、和谐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学习、考勤、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形成一整套相对较为严密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

  (三)继续坚持并完善与系统干部职工廉政谈话交心活动机制。局班子通过开展与科室负责人、党员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活动,增强廉政意识、大局意识,帮助干部职工算好政治、经济、家庭、健康、自由等人生5笔账,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及时发现不良苗头并妥善解决好。

  (四)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我局的每一项职权,按照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实施依据进行分项梳理。对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人员全面查找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针对风险点分层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三、深化作风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一)继续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严格对干部职工上下班、挂牌上岗、群众接访、领导干部去向公示的管理。按照作风效能有新提升的目标,督促我局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坚持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升服务质量。

  (二)加强交通政风行风建设,开展“三问三解三服务三促进”活动,为包扶村办实事、解难题,增进干群关系,提高服务群众本领,塑造良好的交通系统形象。深入开展“满意在交通,行风看我行”主题活动,认真对照2012年行风民主评议结果反馈的问题,在为民办事上下功夫,查找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群众不满意、社会不认可的突出问题,有效提高行风民主评议名次。

  (三)加强运政、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考评制。严格执法,重点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文书不统一、执法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加大对运输市场的整治力度,与公安交警、运管部门联合行动,重点打击那些长期活跃在运输市场中的“黑车”、“钉子户”,肃整运输市场环境,让大多数老百姓满意。规范出租车行业行为,坚决杜绝拒载、甩客、乱收费等违规现象发生,树立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

  四、强化纪检监督,建设廉洁清正交通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主要领导要自觉承担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要严格督查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责任制“五个一”要求履行情况,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教育课,听取一次下属单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任职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解决。

  (二)严格对交通建设项目的监管。局纪检组对所有的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变更、交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大监督力度,始终使建设项目的资金链、物流链、决策行为,处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要对建设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廉政谈话,在定期汇报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的同时,还要就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题汇报。纪检组将主动开展工作,定期开展项目巡查、咨询、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动向,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三)从今年起探索每半年开展中层干部向局纪检组述职述廉活动,局纪检组根据征求意见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以及述廉报告中没有说清的问题当场进行质询,述廉对象现场进行答复,并制定整改措施。继续坚持每季度末向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发放廉政监督反馈卡测评的方式,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并针对测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廉洁。

  (四)紧密配合省市县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活动,结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的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建设年活动,深入摸查工程项目的立项决策、环境评价、土地使用、规划审批及实施、安全管理、招投标、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施工企业借用资质、违法分包、建设质量低劣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全面整改。建立建设市场“诚信准入制”和“黑名单”制度,以诚信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纪检组要参与施工企业的准入登记、资格审查和业绩考核工作。对于工程建设质量差、管理混乱、履行合同诚信度差、拖欠农民工工资、整改不及时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限制其进入交通建设领域。

  (五)开展公务用车、“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严格对车辆使用的日常管理,严防公车私用现象发生。加大对婚丧嫁娶、公务接待的管理,严防借机敛财和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监督员的监督作用,通过电话询问、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收集整理我局聘请的党风廉政行风建设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确保交通建设项目廉洁规范运行。

  (六)加大对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要把保护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对举报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厉查办工程建设中的受贿行为和虚假招标投标、转包以及违法分包的案件,坚决查办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安插施工队伍、向工程建设投入机械设备谋利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案件。

  五、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阳光交通

  (一)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密切协调、充分沟通,做到决策之前先沟通,日常工作随时沟通。在财务支出上,坚持党政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其中日常经费的支出必须在符合局财务制度的前提下审批,经费使用杜绝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如工程变更等问题,坚持党政民主议事制度,并召开扩大会议,邀请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领导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提高议事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积极实施党建“阳光雨露”计划,推进今年的交通项目建设,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公开承诺,通过媒体、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承诺事宜,年终公布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情况。

  (三)及时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公布工程招投标及建设信息,对在建项目全力推行“五公开”制度,即做到项目实施方案公开、招投标公开、建设情况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程管理情况公开,进一步提高透明度。

  (四)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定期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局内的重大决策、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财务运行情况,提高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篇十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校党委《南通大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图书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图书馆的改革与发展,对图书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图书馆党政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重要内容,和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立足教育,加强监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三、责任分工

   按照责任内容,图书馆党总支与行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1、图书馆党总支与行政负责全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支书记、图书馆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总支书记对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馆长对副馆长、馆内行政及业务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副馆长协助总支书记、图书馆长履行职责,负责各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责任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各党支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本部门全体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责任内容

   图书馆党总支与行政及各支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的责任主要是:

   1、重视党风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细化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有效改进措施。

   2、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发展观等的系统论述、学习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践行科学发展观、党的作风和纪律等教育活动,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制定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权力在监督下行使,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加强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和对关键环节的监督,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事先广泛听取职工意见。

   5、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馆务公开,扩大并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6、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加强资金管理,实行账目公开,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严禁私设小金库。

   7、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告诫,限期改正。

   8、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及时纠正本单位存在的不正之风和党员、干部不廉洁现象。协助查处责任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五、责任落实

   1、图书馆党总支和行政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各项工作一起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和检查措施。

   2、图书馆党政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校纪委。

   3、图书馆党政领导要把执行廉政责任制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支部书记、行政及业务部门主任等要结合个人年终总结,认真检查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情况。

  六、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职责,应对其实施责任追究。有关责任追究的情形参见《南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篇十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调动了各方面的力量来和腐败行为作斗争。特别重要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了党政“一把手”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肩挑”的重大责任。这对提高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地位、工作力量上和工作效果,都具有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这不仅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和保证十七大各项任务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笔者认为,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必须把好以下三个关键环节。

  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条款,要明确责任的主体。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的就是为了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强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所承担的主要工作。实践证明,腐败的客观条件是有权利和权利失去制约,主观条件是思想道德防线崩溃。反腐败斗争要取得成效,因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关键取决于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领导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决心和重视程度。因此,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除了要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外,应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上。按照中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一级地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对“一把手”的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中央明确规定,“一把手”要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肩挑”。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两个责任”意识,使“两副担子”、“两个责任”在形式和内容上充分地体现出来.此外,要着重抓好管理人、财、物的部门和负责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热点部门的领导的责任制建立。近年来的情况表明,腐败现象的多发点亦是经济建设的热点和权力监督制约的“空白点”。这些部门如果管理薄弱,很容易导致问题的发生。明确规定这些部门的领导和职工的廉政责任,加强对这些部门的监督制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要明确责任的具体内容。不仅要明确党风廉政责任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部门,更为重要的是,要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准做什么,违反了要怎么样”。应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按照每个领导、部门的职责、权利和任务特点,以及在廉政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责任条款,力戒“大而空”,力求具体实在。例如:在进行企业的重大决策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三项议事规则》;财务部门不准私设“小金库”;工程管理部门对基建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物资供应部门进行物资采购时必须引入竞争机制,进行比价采购;干部的选拔、使用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各种经济合同必须进行审计等。总之,凡是可能出现问题的方面,都要有具体的责任条款、制约措施和违规应受到的处罚规定。这些措施经过一定程序讨论决定后,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方式,按干管权限,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与下级签订。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违规也要受到处罚。因为,违规是违法违纪的必经之路,这条路不堵死,违法违纪的问题迟早要发生。现在的规章制度已经不少了,但是许多制度和措施往往得不到落实,从而导致了许多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所以,我认为,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保证各项廉政制度、措施得到认真落实,也就是如何从制度上加强防范的问题,我们的工作应该在这方面下工夫。

  二、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不能走过场、搞形式。

  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双重作用。一是准确地评价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不准确,奖惩也就谈不上准确,就会失去考核的本来意义,有害而无利。二是科学、严格的考核工作,能使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一种严肃感和信任感。有了这种严肃感和信任感,廉政建设工作才能有效地推进。因此,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一定要认真严肃,一定要严格准确,一定要善始善终。切勿走过场、搞形式。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考核的目的。

  一是要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重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是否履行到位,党委(党组)如何实施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党政班子如何齐抓共管等。二是要突出对重点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对于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部门以及其他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一些重点部门的领导班子,要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点。结合各部门具体特点和年度任务,提出不同的工作目标,一个部门一个责任书,细化责任;在集中检查时,要作为必查单位,组织专班,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检查。三是要突出对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中,一把手是关键。要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加强对一把手三管情况(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所在地方或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的检查考核。

  考核要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搞得好不好,干部是否廉洁,这个单位的群众最有发言权。腐败最怕群众,群众的监督最有力,应加大群众的监督力度。考核工作除应坚持原有的一些好的做法外,要把民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方法,引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如召开被考核单位的党员、中层干部、职工代表、党代表参加民主测评大会,专门对企业领导班子和每个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前,每个领导作一年来党风廉政情况的专题述职,然后进行测评。测评分为“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或“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这个单位和每个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重要依据。这种方法比小范围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评价的准确性和监督效果都会好得多。

  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是一项具有强制性、威慑性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考核结果能否得到充分运用,能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是保证考核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

  落实责任追究制就是领导班子集体或领导个人对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好,出现严重不正之风或腐败问题又不能及时解决,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或给国家、集体带来严重损失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的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责任主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出了问题怎么办的问题。通过落实责任追究制,使各级责任主体感觉到对反腐败工作不抓不行,不真抓、抓不出成效不行,抓得不严出现问题也不行。出了问题对号入座进行处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搞“下不为例”、“集体负责”,增强“责任追究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强制性,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软”变“硬”。

  落实责任追究制,必须坚持考核与评事用人有机结合,突出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制约。一是要与干部的管理使用挂钩。根据考评得分,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每个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的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记入干部政绩考核档案和廉政建设档案,结合干部考核进行运用,对能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群众反映好的领导干部,建议予以提拔重用;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群众反映意见比较集中的领导干部,不予重用或进行岗位调整。二是要与地方和部门的工作评价挂钩。要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列入总体工作目标的重点内容,作为政绩业绩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有较大比重的分值,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要与责任追究挂钩。对在考核和民主测评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差距较大、不合格和廉洁自律有问题票较多、群众不满意以及有苗头性、倾向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起到教育警示和惩戒的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集合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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