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方案范文五篇

|党团范文

中国共产党党员,以下简称党员、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经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士兵、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方案的文章5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方案

  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为展示成绩、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鼓励党员干部在推进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党建为保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xx党委决定,在庆祝建党xx之际,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xx党建计划”全面提升年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动员力、治理管控力、统筹协调力、宣传引导力,为实现全xx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奋勇争先,拼搏奉献,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向党的100周年华诞献礼。

  二、表彰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x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x名;

  3、先进基层党组织x个。

  各级党组织的名额分配,原则上按基层党组织正式党员数量进行分配。

  三、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

  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xx党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所在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20年度党员积分获得优秀评定等次,且三年内党员积分未有不合格等次。

  2、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贯彻落实xx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清新简约、务本责实”要求,坚决反“四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声誉。

  3、先进基层党组织

  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规党章,严格执行xx党委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突发事件中取得显著成绩。

  四、推荐办法

  这次表彰按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1.逐级推荐。各推荐单位按照本通知分配的名额(见附件),对照推荐条件,组织所属党组织逐级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推荐对象要注意结构和分布。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2.考察公示。各推荐单位要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xx纪委、xx派出所和xx法庭的意见,并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研究上报。各推荐单位根据考察、公示等情况,召开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有关推荐材料。

  4.审核和公示。xx党建办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拟表彰对象,并在全xx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研究确定。在总结推荐、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的基础上,由xx党委会研究审议拟表彰对象名单,然后提请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推荐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和组织实施。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考评推荐工作。

  2、坚持标准导向。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把握推荐标准和程序,形成正确的模范选树导向,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选树原则,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走形式、走过场,不搞“老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做到职责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对推荐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甚至不按标准和程序推荐的,将采取严厉措施,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支部推优资格。

  3、严格上报材料。各推荐单位以支部名义上报推荐表,连同推荐报告、表彰对象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于20xx年x月x日前报xx党建办。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要文字流畅,内容真实。表彰对象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字左右。对推荐表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经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

  4、大力宣传先进。各级党组织要在“七一”前后,充分利用微信群、大喇叭、宣传栏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正气,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为谱写更加绚丽的“xx”篇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2篇: 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方案

  XX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表彰先进,选树典型,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XX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XX局“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通过推荐和表彰,充分展示XX局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提气、打气、鼓气,推动XX局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见贤思齐、争做先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评选表彰的名额和范围

  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7名和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

  评选表彰范围是党的关系隶属于XX局机关党委的各基层党组织和正式党员,近两年民主评议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一般不能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参评;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近两年已获得市级机关工委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此次不再参评。

  三、推荐对象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四、推荐表彰程序

  1、研究部署阶段(4月底)。XX局机关党委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印发通知,部署相关工作,启动推荐工作。

  2、自行推荐阶段(5月上旬)。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由各基层党组织依据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层层选拔、好中选优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机关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各直属单位可推荐优秀党员1-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推荐,可推荐1-3个。

  3、考察申报阶段(5月下旬)。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标准和资格条件。对拟推荐对象一贯表现进行考察,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并将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报XX局机关党委。

  4、集中审核阶段(6月上旬)。由机关党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代表组成评审机构,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对每个推荐集体和个人的主要事迹介绍,进行集中投票推荐。机关党委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平时表现,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5、公示阶段(6月上旬)。机关党委对拟表彰对象在XX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审议阶段(6月中旬)。提交XX局党组审议,确定表彰对象。

  五、表彰奖励

  机关党委向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印发表彰决定,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为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证书和奖牌。6月下旬召开表彰大会。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深入发动。XX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内表彰工作,将其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深入发动,通过组织推荐的过程,引导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学习身边榜样,大力营造奋发进取、创先争优的深厚氛围,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严格把关、落实责任。推荐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首关不过、余关莫论”;考察推荐对象时既要看一贯表现,也要看重大工作中作出的实际贡献,注意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审核把关,落实推荐工作主体责任。

  3、公正推荐,严肃纪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落实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或来信来访,对推荐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XX局机关党委确定拟表彰对象后,请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将拟表彰对象《推荐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XX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XXXXXXXX 联系人:XX

  附件:“两优一先”推荐审批表

  XX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XX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生

年月

 

籍贯

 

参加

工作

时间

 

入党

时间

 

文化程度

 

职称

 

工作单位及职务

 

 

 

 

 

曾受

表彰

情况

 

 

 

 

(500字以内)

 

 

基层

党组织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基层党组织盖章)

2021年 月 日

XX局

机关

党委

意见

 

 

 

 

 

(盖 章)

2021年 月 日

 

 

 

 

 

 

 

 

 

 

 

 

 

 

 

 

 

 

 

 

 

 

 

 

 

 

 

 

 

 

 

 

 

 

 

 

 

 

 

 

 

 

 

 

 

 

 

 

 

 

 

 

  XX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生

年月

 

籍贯

 

参加

工作

时间

 

入党

时间

 

文化程度

 

职称

 

工作单位及职务

 

 

 

 

 

曾受

表彰

情况

 

 

 

 

(500字以内)

 

基层

党组织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基层党组织盖章)

2021年 月 日

XX局

机关

党委

意见

 

 

 

 

 

(盖 章)

2021年 月 日

 

 

 

 

 

 

 

 

 

 

 

 

 

 

 

 

 

 

 

 

 

 

 

 

 

 

 

 

 

 

 

 

 

 

 

 

 

 

 

 

 

 

 

 

 

 

 

 

 

 

 

 

 

 

  XX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

 

 

 

 

 

填写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含支委会委员构成)及党员人数。

 

 

 

 

(500字以内)

 

 

 

基层

党组织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基层党组织盖章)

2021年 月 日

XX局

机关

党委

意见

 

 

 

 

(盖 章)

2021年 月 日

第3篇: 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方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全面加强我校党的建设,经研究,决定“七一”前组织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现就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深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的良好氛围,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奋勇争先,为推进学校建设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全校各基层党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专职党务干部、系(部)党政秘书及总支、支部委员。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和持有临时介绍信并在我校交纳党费、纳入党支部管理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名额

  先进基层组织7个(含党总支及党支部);各参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申报,由党委会议组织评选。

  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优秀共产党员27名(组织关系在校的党员人数的8%),由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评选。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额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支部条件

  1.2020年党委督导巡视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2.在疫情防控期间能贯彻落实教育工委及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成效明显。

  3.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作用发挥好,业绩突出。

  4.在“五好党支部”评选中,评分90分以上。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党的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及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有突出表现、事迹鲜明。

     2.业务能力好。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开拓进取,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善于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工作成绩突出。

     3.宗旨意识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公道正派,作风民主,积极为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5.从事党务工作时间在两年以上。

  (三)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热爱本职,爱岗敬业,主人翁意识强,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按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3.道德品质优秀,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同志,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不良现象和错误思想行为做斗争。

  4.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学习、工作、管理等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5.关心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着力解决群众和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和师生利益,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6.在疫情防控期间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工委及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有突出表现、事迹鲜明。

  四、评选方法

  1.逐级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本通知分配的名额(见附件),对照条件,组织所属党组织逐级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2.考察公示。各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的考察,多方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并在本支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研究上报。各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考察、公示等情况,召开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上报有关推荐材料。

  4.研究确定。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后提请党委会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党总支、支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文件,提高对评先表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广大党员要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他人,正确对待荣誉,评出干劲,评出团结,自觉向先进典型学习,带头践行党的先进性。

  2.坚持标准导向。各总支、支部要认真对照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先进党支部的申报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的评选工作,确保推荐对象经得起考验,切实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3.严格上报材料。申报先进党支部和评选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需上报申报材料和填写登记表(见附件),于6月17日前报学校党委办公室。

第4篇: 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方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南阳视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学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对一年来具有突出工作业绩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现就做好各项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中推荐,其中优秀党支部书记在党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中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推荐中既要坚持先进性、又要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学校中心和重点工作,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推荐基本条件

  评选表彰对象应当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模范遵守党章,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学校各项重点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走在前作表率。不同类型的推荐对象还应同时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总支下属党支部):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强,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作风优良、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二)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较高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弘扬正气,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干部和师生广泛赞誉。须有2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部署,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热爱党务工作,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干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要在党支部建设方面成绩显著。模范履行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积极主动抓好本支部学习教育和党员日常管理,积极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带领支部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发挥表率作用明显,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可,在党员干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同时,各党总支应重点结合近两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确定推荐人选。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逐级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照推荐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推荐时,应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岗位倾斜,统筹考虑在“双高”建设、党史学习教育、脱贫攻坚等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政治素质和日常工作表现过硬的共产党员。

  (二)考察公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研究上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推荐、公示等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支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并严格按照要求填报和报送有关推荐材料。

  (四)严格审核。党委组织部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严格审核。

  (五)研究确定。在上述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党委组织部汇总上报学校党委,由党委会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六)通报表彰。学校党委做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证书和奖牌。

  四、推荐名额比例

  关于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按照20%的比例,在30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推荐6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在41个党总支下属党支部中,推荐8个先进党支部,然后由学校党委根据推荐结果,最后审定(根据最终结果准确填写推荐审批表)。

  关于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正式党员15%的比例推荐(名额见附件)。

  关于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校党务工作者中按照15%的比例推荐。

  关于优秀党支部书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党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中,按照15%的比例推荐。

  六、及时报送材料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于6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推荐汇总名单》(一式一份,加盖党组织印章)至党委组织部(1308室),逾期不再受理。

  待党委研究通过最终名单后,分别组织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支部书记)《推荐审批表》(推荐表A4正反打印),电子版(含照片)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名额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名单

  3.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支部书记)推荐审批表

  4.汇总推荐表

  2021年6月3日

第5篇: 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方案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激励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努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0-202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评选范围: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全体教工正式党员及专兼职教工党务工作者。

  评选表彰名额:先进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5个左右,先进党支部20个左右,优秀共产党员60名左右(其中思政课教师不少于1名,辅导员不少于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左右。

  推荐名额: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可推荐先进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1个,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1-2名(教工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适当增加推荐人数,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不少于一名思政课教师,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向辅导员适当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组织负责人不得兼报优秀个人,近3年已获校级及以上党组织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对象条件及重点

  (一)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各项部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强,组织力强,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共同推动学校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创业型大学建设,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2、优秀共产党员: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无私奉献,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现新时代党员新形象。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本单位或学校有较大影响,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优秀共产党员必须为正式党员,一般在近两年党员民主评议中获得过“优秀”等次。

  3、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为学校事业改革发展贡献积极力量、取得显著成绩。善于做群众工作,坚守岗位,默默奉献,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优秀党务工作者须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推荐对象为党支部书记的,须在2020年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获得“好”的等次。

  (二)推荐重点

  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党员倾斜,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向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倾斜。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推荐控制在合适比例。

  三、推荐方法和程序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对照推荐条件,组织党员和党支部进行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征求本单位纪检委员、特邀监察员等意见,经各单位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党委。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选,评选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得超数量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情况简表、各类推荐表以及事迹材料。推荐对象事迹材料要求在1000字左右,内容具体、实事求是。报送电子版材料须压缩后打包发送,压缩包文件名为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简称,情况简表及推荐表文件名为推荐类别+推荐对象。

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方案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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